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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申根签证相关的信息》

申根签证申请

 

  • 申根区由以下国家组成: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空运和海运)、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希腊、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冰岛、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德国、荷兰、挪威、 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空运和海运)、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和瑞士。

  • 申根签证(短期签证)由保加利亚共和国或其他申根国家使馆签发,持有者可在保加利亚境内或其他申根区内根据签证时间短期停留。在180天内,外国人可在保加利亚共和国或其他申根国境内最多停留90天。90天期满后,需要离开保加利亚/申根区。

签证只是初步入境许可,并不自动授权持有者进入保加利亚或其他申根区国家。 在过海关时,保加利亚共和国警局可能会要求出示相关材料,例如旅游保险。

 

  • 申根签证申请必须根据旅行的主要目的地向当权国家使领馆提交。

当权国家将是:

-  其领土构成访问的唯一目的地的国家;

- 如果访问多个目的地,或者如果在两个月内进行几次单独的访问,则从停留时间(以天计算)来看,访问时间最长的主要目的地的成员国

  • 如果无法确定主要目的地,申请人进入申根成员国领土的首个入境国家。
  • 签证申请最早可在旅行前 6 个月且不迟于旅行前 15 天提交。
  • 申根签证(短期)有效期根据旅行时间决定,最长为5年。根据入境次数,申根签证(短期)可分为以下几类:
  • 次入境:在签证有效期内一次入境,不超过90天。
  • 两次入境:在签证有效期内两次入境,两次停留时间总和在180天内不超过90天。
  • 多次入境:在签证有效期内多次入境,停留时间总和在180内不超过90天。
  • 申根签证申请需亲自到VFS Global签证中心提交。有关其申请程序和预约等信息,请访问 VFS Global 的官方网站 Welcome to VFS Global | vfsglobal 。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与欧盟公民家属也可以向保加利亚驻北京大使馆提交申根签证申请。 通过在北京的保加利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馆递交签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进行预约。
  • 基本申请文件:

完整填写并由旅行者签名的申请表

✓ 护照(应在过去 10 年内签发,有效期为计划离开申根国家领土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并包含至少两张空白页)

✓ 照片(应为最近 6 个月内拍摄的护照尺寸照片)

✓ 旅行医疗保险(最低保额为 30,000 欧元,必须承保因紧急医疗、因医疗原因遣返或死亡而可能产生的任何费用,并且应在申根成员国境内有效,并承保 该人预计逗留或过境的整个期间)

✓ 申请费

  根据旅行目的,还应根据此类文件的统一清单附上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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